2009年8月28日 星期五

文史調查─『書記桌』木桌子


昔日客家民宅,往往在「廳下」(正廳)中央放置「神桌」,供奉神明及祖先,「神桌」造型簡單
,為長條形平桌,兩側不凸起,講究的人家,敬神的桌分頂桌與下桌兩層,頂桌又稱為「案桌」
、「神桌」放置神像、神龕、阿公婆牌(祖先牌位)、香爐、燭台、茶杯、花瓶、薦盒、香筒、香
旗等;下桌又稱「八仙桌」,為方形桌,放置祭拜神明或祖先用的牲儀、水果、木魚、薰爐等,
前掛「桌裙」裝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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